导读:家庭的温馨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。父母赋予子女生命、抚养子女成长,子女成年后赡养父母,这是家庭温馨的体现。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,成年子女便拒绝履行赡养义务,那么,家便失去温馨。本文小编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,探讨子女的赡养义务。
事件:
老王从小与父母关系不好,脾气暴躁,总认为父母偏心、处处为难自己,且怪怨父母穷,让自己没有好日子过,因此常常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跟母亲吵架,甚至出手打母亲。其父母伤透心,但无可奈何,只能忍气吞声。
老王成家后一直在外谋生,很少回家,有时几年都没回过一次家。母亲与父亲住在乡下,老王对父母不闻不问,更别说给父母赡养费了,老两口仅靠父亲的一点退 休金维持生活,老两口日子过得紧巴。去年,老王的父亲因癌症去世,母亲年老体衰,没有任何收入,生活便失去依靠。老母亲要求老王履行赡养义务,老王却以向 来与母亲关系不好,不愿赡养母亲,让其要求妹妹给赡养费。老王的妹妹更以自己已经嫁出去为由,觉得自己没有义务赡养母亲。老母亲见儿女互相推托,都不愿赡 养自己,难过得哭了好长时间。
事件要点:
1、老王作为儿子,因从小与母亲关系差,对父母不闻不问,不肯赡养年迈且无生活来源的老母亲。老王的母亲该怎么办?
2、老王的妹妹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,娘家的事跟自己不相干,不用履行赡养义务。她的观点正确吗?
笔者分析:
人生在世,莫以善小而不为,而百善孝为先,小编认为孝敬父母作为一个人最基本最基本的道德底线。我国是礼仪之邦,尊老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因家庭环境、父母过错当借口拒绝赡养父母,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,还是违法行为。